华东理工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学校决定 2008年秋季继续招收大专(含高职)起点的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的大专(简称高起专)学生。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学生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学分,成绩合格(本科生须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详见网上公布的网考委文件),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华东理工大学毕业文凭(网络教育);达到学位管理有关条例规定者,授予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详见证书样张)。
一、招生对象: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证书者可报考专升本;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者可报考高起专。考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二、基本学制:专升本、高起专(非艺术类)基本学制 2.5年,学生可在2.5至5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
三、学习方式:网上自主学习、卫星直播授课、集中面授辅导、教师网络答疑、注重过程考核。
四、入学时间:每年分春季与秋季两次入学,本次秋季入学时间为 2008年9月21日。
五、学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 100元/学分(学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专升本学分控制在84学分,高起专学分控制在82学分。)
六、招生专业及入学考试科目:
层次 |
招生专业 |
入学考试科目 |
专科起点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工商管理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会计学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法学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英语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 |
高中起点大专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会计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行政管理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备注:
1.各专业的详细课程设置及学分数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ecustmde.com/bulletin/zhaosheng/zysz_2006724173119.htm
2. 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应用能力3级、或CET4(≥395分)、6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者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免修专科、本科的公共英语课。2008年9月21日前年满40周岁的本科和年满38周岁的专科考生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入学后英语课程可以按规定用非英语课程代修。
*注:CET4、CET6成绩自发证起五年内有效;超过五年的,其成绩将不再作为入学考试免考及英语课程免修的条件。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IT)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计算机基础”科目入学考试。
4.报读同等学历第二专业者,可免入学考试。
5.普通大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各科成绩达70分以上者或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者,可免试入学;免试生在报名时,须提交优秀生推荐表、成绩大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我院高起专毕业生报读专升本,学费免4学分(英语代修或英语免修生除外)。
7.入学考试的考前辅导采取网上模拟练习的方式,学生可点击主页“招生专区”中的“在线(模拟)考试”,输入模拟练习的帐号和密码(均为test)登陆后, 点击“模拟试题”,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模拟练习。
8.教育中心报名人数须达到30人以上(含30人)方可组织入学考试。
● 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7月27日、2008年9月7日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08年8月31日,每天8:30-19:30
报名电话: 0519-88120219、88105200
报名地点:常州市工人业余科技学院(常州市工人文化宫内 3号楼3楼)
交验证件:毕业证(历届)、学生证(应届)、身份证及国家考试合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报名照 4张。
报名费: 报名时缴纳报名费 14元,每门课程考务费26元。收费一律出具有效财务凭证,报名后不退款。
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教育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先登录学校网站(www.czkjy.com)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再到教育中心缴费、验证予以确认。
九、非学历教育:
免试入学。学生可以课程进修生身份选修我院已开设的学历教育中的课程,学费同学历教育,修完课程可发给相应的成绩证明。 非学历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具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后,可申请转为学历教育学生,修读的学分按规定给予认可。有关非学历教育课程进修生相关政策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说明:本附录是依据《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 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制订,其中涉及到的政策性条文,以《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中表述为准,未尽事宜也以《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中的表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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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详阅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19-88120219/88109169/88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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