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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常州教育中心网络教育

2008年秋季招生附录


  华东理工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学校决定 2008年秋季继续招收大专(含高职)起点的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的大专(简称高起专)学生。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学生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学分,成绩合格(本科生须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详见网上公布的网考委文件),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华东理工大学毕业文凭(网络教育);达到学位管理有关条例规定者,授予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详见证书样张)。

一、招生对象: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证书者可报考专升本;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者可报考高起专。考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二、基本学制:专升本、高起专(非艺术类)基本学制 2.5年,学生可在2.5至5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

三、学习方式:网上自主学习、卫星直播授课、集中面授辅导、教师网络答疑、注重过程考核。

四、入学时间:每年分春季与秋季两次入学,本次秋季入学时间为 2008年9月21日。

五、学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 100元/学分(学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专升本学分控制在84学分,高起专学分控制在82学分。)

六、招生专业及入学考试科目

层次

招生专业

入学考试科目

专科起点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工商管理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会计学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法学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化学工程与工艺

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高中起点大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会计学

英语

语文

数学

行政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语文

数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英语

语文

数学

备注:

1.各专业的详细课程设置及学分数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ecustmde.com/bulletin/zhaosheng/zysz_2006724173119.htm

2. 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应用能力3级、或CET4(≥395分)、6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者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免修专科、本科的公共英语课。2008年9月21日前年满40周岁的本科和年满38周岁的专科考生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入学后英语课程可以按规定用非英语课程代修。

*注:CET4、CET6成绩自发证起五年内有效;超过五年的,其成绩将不再作为入学考试免考及英语课程免修的条件。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IT)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计算机基础”科目入学考试。

4.报读同等学历第二专业者,可免入学考试。

5.普通大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各科成绩达70分以上者或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者,可免试入学;免试生在报名时,须提交优秀生推荐表、成绩大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我院高起专毕业生报读专升本,学费免4学分(英语代修或英语免修生除外)。

7.入学考试的考前辅导采取网上模拟练习的方式,学生可点击主页“招生专区”中的“在线(模拟)考试”,输入模拟练习的帐号和密码(均为test)登陆后, 点击“模拟试题”,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模拟练习。

8.教育中心报名人数须达到30人以上(含30人)方可组织入学考试。

● 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入学考试时间2008年7月27日、2008年9月7日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08年8月31日,每天8:30-19:30

报名电话: 0519-88120219、88105200

报名地点:常州市工人业余科技学院(常州市工人文化宫内 3号楼3楼)

交验证件:毕业证(历届)、学生证(应届)、身份证及国家考试合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报名照 4张。

报名费: 报名时缴纳报名费 14元,每门课程考务费26元。收费一律出具有效财务凭证,报名后不退款。

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教育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先登录学校网站(www.czkjy.com)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再到教育中心缴费、验证予以确认。

九、非学历教育

  免试入学。学生可以课程进修生身份选修我院已开设的学历教育中的课程,学费同学历教育,修完课程可发给相应的成绩证明。 非学历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具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后,可申请转为学历教育学生,修读的学分按规定给予认可。有关非学历教育课程进修生相关政策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说明:本附录是依据《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 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制订,其中涉及到的政策性条文,以《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中表述为准,未尽事宜也以《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中的表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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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详阅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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